履公益诉讼监督之责,切实守护好绿水青山
时间:2023-03-30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张卉
编辑:王鹏
录入:张卉
审核:胡文丽
【字体:大 中 小】
履公益诉讼监督之责,切实守护好绿水青山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全力保障林区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节前夕呼中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森林防火一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检察干警先后来到永青林场69#线检查站、卡玛兰大桥森林防火服务站了解是否设置警示牌、条幅等宣传防火标语,是否严格落实严禁携带火种、出入山登记制度,是否存在清明祭祀违规用火等情形。

在呼中林场防火办重点查看了“春防”期间防火资料档案、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工作资料。了解施业区防火道路、桥梁、防火阻隔基础设施维护情况。

在呼中林业局直属森林消防二大队向负责人了解扑火物资准备情况、扑火车辆、风力灭火机等扑火装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同时查看了扑火大队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采购食品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及登记情况。
为防止“家火上山”,检察干警深入各小区,对违法占用防火通道、电瓶车辆“飞线充电”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已采纳。
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增强群众对森林防火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有效推动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下一步,呼中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
为防止“家火上山”,检察干警深入各小区,对违法占用防火通道、电瓶车辆“飞线充电”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已采纳。
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增强群众对森林防火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有效推动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下一步,呼中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使命担当,共同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