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
时间:2023-05-23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张卉
编辑:王鹏
录入:张卉
审核:胡文丽
呼中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招募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最高人民检察院研发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该平台,能够线上为全国服务,线下为当地检察机关服务。结合呼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现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现将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备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
1.年满十八周岁,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活动所需要的时间、知识、技能、身体等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公益事业,有无私奉献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一定的认知,或者具有发现公益受损线索的便利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志愿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志愿者的情形。
二、履职方式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一)发现、提供、反映公益损害的问题线索;
(二)见证公益诉讼勘验物证、现场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等活动;
(三)发挥知识或专业特长为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
(四)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
(五)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观察;
(六)参与公益诉讼宣传相关工作;
(七)参加公益诉讼相关培训;
(八)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参与公益诉讼其他相关工作。
三、履职要求
“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活动应当依法进行,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秉鉴求是,持法唯公”为基本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当好公益保护志愿者,助力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
四、招募方式
(一)单位推荐。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对本单位意向人员可以进行择优推荐;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自行参加招募。有意向报名的单位或者个人请关注“呼中区人民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呼中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报名表》,报名者于2023年6月2日前将《呼中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报名表》填好后发送至115335832@qq.com 邮箱。
招募方地址:呼中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呼中区呼中镇中心大街74号)
经筛选后,对符合条件报名的志愿者,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志愿者的权利及义务
1、定期对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并通报所在单位。
2、按照协议,按质按量履行志愿者服务社会职责。
呼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