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打好"组合拳",把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得更实更好
时间:2022-07-06  来源:漠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马伟     编辑:何其伟     审核:王立岩     录入:何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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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的主导作用,稳步推进该制度的落实,积极探索从宽、从快、从简的办案模式,不断提高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率,案件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制度保障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涉及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个环节,及公、检、法、司等多个部门。为此,该院自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动制度落实,同时,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发挥主导作用,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制度落实合力。
  达成思想共识为统一思想认识,该院积极作为,多次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各环节、各步骤进行了具体细致的会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统一正确适用奠定思想基础。
  加大宣传力度该院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各派出所、看守所进行宣传推广,印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手册,并附以典型案例,规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早认罪认罚,为更好地适用制度奠定实践基础。
  强化督促适用该院通过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做好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工作,指派办案检察官就认罪认罚从宽幅度、量刑标准、适用程序等与法院沟通达成共识,主动联系司法局指派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方式,强化联动协同促适用,深入推进制度贯彻实施,确保制度效用有效发挥。2022年上半年,该院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率均为100%,在大兴安岭地区检察机关业务数据排第一位。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制度落地落实
  该院党组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
  明确目标 强化责任 成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领导机构,将其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明确检察长为落实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为实现目标的直接责任人,为制度有力落实奠定组织基础。
  量化考核精准推进 该院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由案件管理部门全流程监控,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注重分析 总结类案 对于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党组、检察委员会及时了解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加强工作督导,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确保制度稳定适用。 
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检察官的能力素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提出了全新要求。该院多措并举,着力解决能力素质不适应问题。
  强化组织学习 该院通过经常性开展学习培训和比武练兵,引导干警真正学懂弄通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此类案件的适用范围、量刑标准、文书撰写要求等,切实提升制度适用的规范化水平。
  强化案件分析该院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时刻紧盯目标,着力补齐短板,及时调整纠偏,防止指标大起大落,有力推动制度更加成熟稳定运行。
  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该院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程序制约,并邀请代表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等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公开听证。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办案风险点,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记录报告的“三个规定”,以规范履职促廉洁司法,为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筑牢“防火墙”。
  下一步,该院将切实增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该项制度更高质量适用,为更好地促进犯罪人改造、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漠河检察力量。
 
 
 
 
 
文字 |  马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