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呼玛县检察院为深化公益诉讼检察与消防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形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合力。与呼玛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检察蓝+消防蓝”助推“检消协作”机制,推动“检消”协作机制落地生根。
召开“检消”联席会议
凝聚协作共识
该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就如何建立“检察+消防”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进行沟通交流,对《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监督范围》进行了解,双方就如何加强消防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共同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构建社会化消防格局等方面进行积极的讨论交流,达成共识。
建立“检消”协作机制
形成工作合力
该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双方签署《关于建立“检消“工作协作机制》。从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协作办理、信息共享、日常联络等面进行细化,形成座谈优化协作内容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检察工作与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体系,督导职能部门进一步履行消防法定职责,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达到“办理一起案件、理顺一个行业、治理一片隐患”的效果。
推动“检消”能动履职
筑牢保护屏障
推动“检消”能动履职,筑牢保护屏障。该院积极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呼玛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强化对消防安全责任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率先开展线索摸排,深入辖区街道、村屯、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30余个。
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并限期整改,最大化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加油站工作人员要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促进“检消”共同发展
做好成果转化
该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以“检消”协作机制建立为契机,立足实际积极能动履职,加强沟通配合,促进形成“检察监督”+“消防监管”+“安全治理”新模式,深入推动呼玛消防安全隐患等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破解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难题,让“检察蓝”“消防蓝”交融,成为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篮”“幸福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