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部署主题教育 强调
提高政治站位 弘扬优良作风
以更加务实举措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4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主持会议,并就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有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对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全党开展主题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件。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以行动自觉深化思想自觉,切实增强抓好主题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对标对表主题教育要求,始终坚持标准要求、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弘扬优良作风,把主题教育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贯穿于检察实践全过程;要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注重宣传引导、坚持统筹兼顾,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以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交出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