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国家生态日”,中国至此有了自己独有的生态保护纪念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深挖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办案一体化机制作用,高质效办理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公益诉讼之笔,描绘新时代生态画卷。
01 当野生动物遭到滥捕滥猎威胁时,我们如何应对?
凝聚合力,筑牢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屏障。爱辉检察加大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刑事犯罪力度,联合区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签发《关于危害野生动物领域案件工作协调机制》、《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提供了协调有序、监管有方、保护有力制度保障;及时发布警示案例、风险提示函,普及对禁猎区、禁猎期及禁用的猎捕工具认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02 当非法捕捞侵害水域生态时,谁能为“它们”发声?
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非法捕捞类刑事犯罪,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件10余件,积极督促涉案人员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近期组织7名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采用非法捕鱼工具捕捞各类水产品被不起诉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后,联合相关行政部门与7名被不起诉人向黑龙江投放鲢鱼苗500万尾,草鱼苗160万尾,规格≥5cm的施氏鲟幼苗7万尾,同时在《黑河日报》进行了公示,进一步践行“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理念。
03 当草原资源因外来放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时,我们该怎么办?
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服务平台线索举报,大量外来牲畜未经检验检疫进入爱辉区,超过草原承载能力过度、无序放牧对生态环境、本地畜牧养殖、牲畜疾病预防、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造成极大负面影响。通过开展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及时调查取证形成工作汇报至本级党委及上级院,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履行监管义务,达到了草蓄平衡、草原生态环境修复目的。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爱辉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公益职能,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持续发力,坚决打好损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攻坚战,为打造宜居的美丽爱辉注入检察动能。